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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 关于视为自动退会的企业名单
2026-07-025

根据浙江省电机行业协会章程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会员如果2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协会秘书处遵照2026年秘书处工作会议精神,对连续两年以上未缴纳会费和未参加行业活动的企业进行了建会来第四次梳理,现经理事会通讯审议通过,下列单位作退会处理并注销会员证。名单如下:

1.浙江调速电机有限公司

2.杭州德伺麦科技有限公司

3.浙江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4.台州创能机电有限公司

5.浙江佳雪微特电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浙江拓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7.江苏旭日轴承有限公司

8.苏州腾远特种电器有限公司

9.湖州乙戈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10.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11.浙江德浔科技有限公司

12.思科涡旋科技(杭州)公司

13.浙江中鼎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电机行业协会秘书处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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